真實案例

婚外情卻借口妻病 請求離婚碰壁

【聯合報/記者鄭惠仁/台南報導】 2011.04.18

池姓男子結婚10多年後,以妻子罹患「不治惡疾」癲癇症,及夫妻感情已經蕩然無存,訴請離婚。妻子反指丈夫婚外情並生子,台南高分院以癲癇非不治惡疾,及夫妻感情破裂的責任在丈夫,駁回離婚請求。

池姓男子指妻子罹患癲癇症,婚前故意欺瞞不讓他知道,結婚後妻子病發他才知到。妻子經過10多年的治療並沒有好轉,顯見已幾乎沒有治癒的機會,已構成因重大不治惡疾,無法繼續婚姻生活的要件。丈夫並指婚後兩人一直缺乏溝通,導致各過各的生活。

妻子指丈夫早已搬出家中,另與女子同居,欲溝通也無機會溝通。她目前靠每月3000元補助款及娘家的資助過生活,反指丈夫婚外情並生子,夫妻感情破裂的責任在丈夫。

法官認為,癲癇症可用藥物控制,非不治的惡疾;婚姻存有破綻也是池姓男子造成,駁回離婚請求,但還可上訴。

上一篇】 【返回真實案例】 【下一篇
Line線上客服
徵信社
徵信社費用
免費法律諮詢
感情挽回
服務電話 台灣地區
  • 台北:0800-7777-86
  • 桃園:0800-056-777
  • 台中:0800-777-580
  • 台南:0800-527-999
  • 高雄:0800-666-377
大陸地區
  • 大陸地區:00-886-4-2291-1486
  • 上海:0800-555-880
  • 廣州:0800-555-880
  • 北京:0800-7777-56
  • 堔圳:0800-777-636
  • 蘇州:0800-555-880

Valid XHTML 1.0 Transitional

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