真實案例

分居10年名下多個娃 夫告通姦過期啦

中國時報 2011/04/28 李坤建/新竹報導

鄭姓男子和妻子分居十年,有次申請戶籍謄本時,意外發現名下多了一個兩歲女兒,他暗中調查,得知妻子竟與小她十三歲的毒蟲彭姓男子有染,憤對法院提出妨害家庭告訴。新竹地方法院依相姦罪判處彭男兩個月有期徒刑,鄭妻卻因求訴逾期不予受理。

判決書中指出,鄭姓男子八十七年起就和妻子分居,未再發生過性關係。九十七年六月他向戶政機關申請謄本,發現名下竟多了一個兩歲女兒,他懷疑是妻子外遇生子,暗中查訪發現妻子與卅六歲的彭男外遇,氣得提出妨害家庭告訴,並向法院訴請離婚。法官認為,鄭男在調閱戶籍謄本時就已知妻子有通姦,應在六個月內提出告訴,但鄭遲至九十八年四月才提告,已逾告訴期間,因而不予受理。

至於有毒品前科的彭男,坦承九十四年間和鄭妻發生過一次性關係,且犯後態度良好,法官依相姦罪判決兩個月有期徒刑,得易科罰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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