翻雲覆雨喊錯名 外遇妻露餡
【聯合報/記者姜炫煥/台北報導】 2011.05.06
一名紅杏出牆的人妻與丈夫親熱時,脫口叫出情夫名字。丈夫起疑追查才曉得戴綠帽,氣得控告妨害家庭。不過,這位丈夫曾說原諒妻子,更願「讓妻」,士林地檢署認定他已喪失告訴權,昨天處分人妻與情夫不起訴。
據指出,40出頭的詹姓人妻,去年7月劈腿未婚的同事「阿創」,還多次到台北市士林區阿創的家裡幽會。去年11月5日晚上,詹女在家裡與丈夫張姓男子燕好時,竟脫口叫出阿創的名字。
張姓男子追問,詹女瞞不住,全盤托出。張不滿綠巾罩頂,多次爭吵。詹女傷心不已,大哭大鬧揚言自殺。同月底,張突然轉變態度原諒詹女,表示願成全兩人,還叫搬家公司把詹女的衣物搬到阿創家。
張姓男子選擇「讓妻」後,親友議論紛紛。張自覺臉上掛不住,向轄區士林警分局控告妻子及阿創涉嫌妨害家庭。
士林地檢署偵查時,詹女認為丈夫已經原諒她,就不該再告她與阿創。
由於張姓男子讓妻子到阿創家住,還主動找搬家公司。檢察官認定張的所做所為,已表達對詹女及阿創的寬恕之意;依法律規定,張對妻子通姦一事,已喪失告訴權,不得再提出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