真實案例

小三赤裸共處 「那個來」判無罪

自由時報 2011/06/06〔記者鮑建信/高雄報導〕

葉男和吳女均有配偶,赤裸共處一室被查獲,涉嫌妨害婚姻罪,雄院認為吳女月經期間,又查無保險套、擦拭過體液的衛生紙,判決兩人無罪,案情頗為罕見。

檢方指出,前年1月2日晚上,葉姓男子在高雄市同事吳女住處過夜,隔天清晨6點多,被吳女丈夫會同警方前往查獲時,吳女裸露全身僅裹棉被,與下半身赤裸的葉男共處一室,兩人被依通姦罪起訴。

吳女應訊指出,案發當時在洗澡,聽到有人進來聲音才出來;葉男則表示,與吳女談論業務,後來因頭痛所以到她床上休息,兩人均否認涉案。

承辦法官調查,檢方並未提供被告兩人舉止親暱等證據,當天也未查獲保險套、擦拭過男女體液的衛生紙,加上正值吳女月經期,及醫院診斷吳女因經血過多疑子宮功能不良出血,尚難認定有性行為。

上一篇】 【返回真實案例】 【下一篇
Line線上客服
徵信社
徵信社費用
免費法律諮詢
感情挽回
服務電話 台灣地區
  • 台北:0800-7777-86
  • 桃園:0800-056-777
  • 台中:0800-777-580
  • 台南:0800-527-999
  • 高雄:0800-666-377
大陸地區
  • 大陸地區:00-886-4-2291-1486
  • 上海:0800-555-880
  • 廣州:0800-555-880
  • 北京:0800-7777-56
  • 堔圳:0800-777-636
  • 蘇州:0800-555-880

Valid XHTML 1.0 Transitional

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