真實案例

查外遇老公 檢還追出「小四」

【聯合報╱記者歐陽良盈/高雄報導】

劉姓男子要換手機,將舊手機寄給兒子,不料裡面的簡訊和照片沒刪乾淨,被妻子發現外遇,妻子提告後檢方查出其實還有「小四」,但罪證不足不起訴。

判決指出,劉姓男子家住台北,幾年前被南調工作,3年多前他將舊手機寄給兒子,妻子收到後先打開看,看到裡面有他和其他女子的曖昧簡訊,劉男在簡訊中稱對方「華」,劉妻認為是丈夫的吳姓前女友,向士林地檢署提出通姦罪,控告丈夫和吳姓女子。

後來移轉管轄到高雄地檢署偵辦。檢方調查,吳女是人妻,丈夫是船員,她涉嫌在97年到98年間和劉姓男子傳送曖昧簡訊。吳女辯稱,現代人往來間誇張的舉止和煽情文字都是社交常態,否認和劉男有通姦行為。

檢方偵查時,發現劉姓男子透過國小同學介紹,認識李姓女子,當時他誆稱自己已離婚;兩人99年3月曾共赴南投玩並過夜、隔了7個多月又一起到墾丁投宿。

劉妻原本告的是丈夫和小三,發現小四存在後,「追加」一起告,但檢方認為通姦罪證不足不起訴。全案可再上訴。

上一篇】 【返回真實案例】 【下一篇
Line線上客服
徵信社
徵信社費用
免費法律諮詢
感情挽回
服務電話 台灣地區
  • 台北:0800-7777-86
  • 桃園:0800-056-777
  • 台中:0800-777-580
  • 台南:0800-527-999
  • 高雄:0800-666-377
大陸地區
  • 大陸地區:00-886-4-2291-1486
  • 上海:0800-555-880
  • 廣州:0800-555-880
  • 北京:0800-7777-56
  • 堔圳:0800-777-636
  • 蘇州:0800-555-880

Valid XHTML 1.0 Transitional

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