真實案例

曾頒獎原諒外遇妻 醫求離敗訴 ED

曾頒獎原諒外遇妻 醫求離敗訴

2008年07月15日蘋果日報

【綜合報導】嘉義一名張姓醫師,三年前從妻子手機簡訊中,意外發現八歲獨子不是他的骨肉,張選擇原諒,還罕見的自製頒發「最佳情人獎」獎狀給妻子修補感情,但半年後張又以妻子外遇為由訴請離婚。最高法院審理認為,張曾原諒妻子外遇,事後不得反悔,昨判決兩人不准離婚確定。

悔不當初

張姓醫師(四十多歲)昨得知敗訴後無奈地說:「我拜託你們(記者)不要寫我們的名字,我兒子到現在都不曉得這件事。」張醫師坦承說,為了小孩他們夫妻還住在一起,獎狀內容也是他親手所寫,是寫好玩的,沒想到被法官拿來當成不准離婚的理由,「我非常後悔,我就是為了保護他們的小孩,才會一直拖過了追訴期。」

看簡訊才知兒非親生

張姓醫師與妻子是一九九五年結婚,在嘉義育有一子兩女,一家和樂融融。直到二○○五年六月,張醫師發現妻子凌晨帶著手機到頂樓形跡怪異,於是乘機偷看,沒想到竟看到妻子傳簡訊告訴一名男子,說要帶兒子去見對方且提及兒子是對方骨肉。

張醫師氣憤質問妻子,妻子坦承婚後一年就發生婚外情,並產下兒子。張醫師為了家庭和諧決定給妻子一次機會,一個禮拜後剛巧是兩人結婚十周年紀念,張醫師留言給妻子說:「對於過去發生的事,每每一上心頭會酸會痛,但我不怪妳,以後若有事物觸動這些不愉快的往事……,妳捏捏我的手,或ㄋㄞ(台語,撒嬌之意)一下,我也捏捏妳的手做回應,好嗎?」

曾投宿薇閣修補感情

不僅如此,張醫師為了修補兩人感情,還特地帶妻子投宿薇閣等知名汽車旅館,並自行製作一張最佳情人獎獎狀頒給妻子,內容提及:「查五年八班學生○○○委身於張君○○十餘年,多年來含薪(辛)茹苦,忍受獸行及凌辱,鞭苔(笞)滴蠟,夜夜哀號,聲音淒厲,日日不得安眠。然仍忍辱負重,逆來順受,甘之如飴,無一絲之怨言。因表現優異,經本會遴選為最佳情人,特頒此狀以茲鼓勵。」後來,妻子生日,張醫師還請假帶妻子到台中買LV皮包當禮物。

張醫師努力修補婚姻關係半年後,卻認為妻子仍疑似繼續與外遇對象聯繫,且與公婆相處不睦,因此訴請離婚,並爭取包括長子在內三個小孩的監護權。

同事訝異為醫師抱屈

但法院認為,雖然妻子外遇令張醫師痛苦萬分,但根據妻子提出的獎狀、留言與簡訊內容,張醫師的確曾經宥恕妻子的外遇行為,且其妻未再與他人發生婚外情,所以張醫師不能因為事後反悔,再用同一理由訴請離婚,判兩人不准離婚確定。

張醫師的同事昨得知其婚姻狀況後都感到訝異,有人還為他抱不平,有同事說,張醫師給人的感覺是好好先生,和同事之間的互動也很好。另名同事也說,張醫師的門診幾乎都客滿,他問診不疾不徐,仔細聆聽病患心聲,常常到晚間才看完最後一名病患,就因為他的用心,醫術深受病患好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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