港男騙財騙色 訛稱被妻踢爆婚外情藉詞分手 e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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港男騙財騙色 訛稱被妻踢爆婚外情藉詞分手
明報 2008/08/12
【明報專訊】年輕赴英留學生返港後以空頭支票哄騙兩名少女充當其女友,並發生性關係,然後藉詞向「女友」騙取共5.48萬港元,留學生又訛稱被「妻子」踢爆婚外情,藉詞與「女友」分手,他昨承認兩項欺詐控罪,裁判官押後案件至26日判刑,以待被告的背景、更生中心、教導所和勞教中心報告,其間還押監房。
開空頭支票騙兩事主當其女友
19歲的被告李浩維身高約5呎5吋,一臉稚氣,蓄豎立髮型,戴上黑色粗框眼鏡,他昨身穿西裝和帆船鞋出庭,表現平靜。辯方律師求情指出,被告自中二起到英國 修讀英語和髮型設計課程,由於未能適應寄宿生活,故開始透過互聯網結識女孩,並欲以金錢換取女友,一時貪玩下犯案。
辯方指出,被告初次得手後以為可瞞天過海,未有顧及後果,抱着闖禍後也可向父母求助的心態重施故技;被告日前已悉數向事主償還騙款,加上案情較一般欺詐罪輕微,請求輕判,好讓他能繼續餘下課程,惟裁判官指案情嚴重,不接納以社會服務令處理判刑。
約會後向事主借錢
案情指出,被告去年在一色情網站的討論區結識首名女事主(20歲),聲稱向她每月支付2萬至3萬元,以換取她作其女友及性交。李先後簽發兩張面值500及600英鎊(約為港幣7500及9000元)的英國巴克萊銀行支票予事主,並與其約會和交歡,其間多次以不同藉口,向事主借取1.35萬港元。未婚的李又向事主聲稱妻子已知悉他們的越軌行為,提出分手,並要求她歸還部分酬勞。
銀行退票 事主始知被騙報警
及後銀行向事主指該些支票均被退票,向她追討由銀行先行墊支的款項,事主得悉被騙後報警。
李其後再以同一手法誘騙第二名事主(24歲)共3.68萬港元,其後於再次約會首名事主時遭埋伏警員拘捕,他在警誡下承認控罪。案情又指出,一般不超過特定上限的情况下,本地銀行會先向客行墊支海外銀行支票款項,並以數星期時間核實,若支票最終未能兌現,則會向收款人追討有關款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