真實案例

婚紗照 難成通姦罪證

自由時報 2008/12/17

外遇案件中有許多是當事人察覺另一半行蹤可疑,透過徵信社或自力救濟揭發,也有當事人是自己露餡,但是否構成通姦罪全靠證據。

婚外情留下婚紗照能否成為通姦罪有力證據?律師蔡東泉指出,通姦罪構成要件必須有性交行為,如果未當場撞見、並拍下照片,也要留下衛生紙等DNA證物,但是如果只有婚紗照,在法庭上就可能很難定罪。

但有另一種情況,若通姦者生下子女,以DNA鑑定即可輕易證實通姦之實,如此一來,便能定罪。

蔡律師並強調,雖然被告大膽拍攝婚紗照,也只能證明其交往情形,並無法證明通姦之事實;即使被告上一次被捉姦,並簽下切結書,若切結書內容有坦承通姦,才能做為證據,若未言明通姦事實,只是道歉和承諾不再交往,對定罪並無幫助。(記者黃博郎、黃文鍠)

上一篇】 【返回真實案例】 【下一篇
Line線上客服
徵信社
徵信社費用
免費法律諮詢
感情挽回
服務電話 台灣地區
  • 台北:0800-7777-86
  • 桃園:0800-056-777
  • 台中:0800-777-580
  • 台南:0800-527-999
  • 高雄:0800-666-377
大陸地區
  • 大陸地區:00-886-4-2291-1486
  • 上海:0800-555-880
  • 廣州:0800-555-880
  • 北京:0800-7777-56
  • 堔圳:0800-777-636
  • 蘇州:0800-555-880

Valid XHTML 1.0 Transitional

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