真實案例

恐嚇外遇妻 夫遭判拘役20日

【聯合報╱記者張念慈╱即時報導】 2009.07.17

新竹縣范姓男子不滿妻子與人通姦又不吐實,97 年間連續以電子郵件,傳送不堪入目的內容恐嚇、詆毀妻子,妻子心生恐懼提起告訴,新竹地方法院昨將范依違反家庭暴力防制法判處拘役20日,緩刑2年。

檢警調查,范姓男子妻子96年9月與馬姓友人通姦,遭范提起通姦告訴,後范撤回對妻子告訴,馬姓友人則遭判刑4月,范姓男子與妻子後來在96年底離婚。

事後,范姓男子以電子郵件質問前妻通姦情事,前妻不予理會,范即多次傳送「你們這對狗男女,一定要碎屍萬斷,死無葬身之地,情人節我祝你們這對姦夫淫婦不得好死。」「你跟你的客兄不得好死,必禍延三代。」「你死定了,不要死我家後。」給前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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