真實案例

全裸共躺還差一步 情夫判賠

自由時報 2010/03/04 〔記者王俊忠/台南報導〕

全身赤裸、共躺一床,在發生性關係前被「抓猴」、婚外情曝光,外遇男仍被法官判賠情婦丈夫。

自稱曾服務公益團體的男總經理會同警方逮到其妻與1名男雕刻家全身赤裸、共躺一床。

其妻與雕刻家在檢警調查時坦言,當時兩人是有發生性關係的意思,但還沒做愛之前,男總經理已帶人破壞門、闖進來。

台南地院法官認為即使未發生性關係,兩人確有「通姦意思」,女方已違反夫妻間應互守的誠實義務。以雕刻家破壞總經理夫妻關係與家庭幸福,判雕刻家須賠50萬元給男總經理。

上一篇】 【返回真實案例】 【下一篇
Line線上客服
徵信社
徵信社費用
免費法律諮詢
感情挽回
服務電話 台灣地區
  • 台北:0800-7777-86
  • 桃園:0800-056-777
  • 台中:0800-777-580
  • 台南:0800-527-999
  • 高雄:0800-666-377
大陸地區
  • 大陸地區:00-886-4-2291-1486
  • 上海:0800-555-880
  • 廣州:0800-555-880
  • 北京:0800-7777-56
  • 堔圳:0800-777-636
  • 蘇州:0800-555-880

Valid XHTML 1.0 Transitional

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