真實案例

禁愛契約 違善良風俗

自由時報 2010/08/09

「禁愛契約」有沒有違反民法規定?法界看法不一,多數認為契約違反善良風俗,應該無效。

一名法官則認為,本案「禁愛契約」約束的對象是已婚的朱某與婚外女友,在一夫一妻體制下,此一契約並沒有違反公序良俗,反而勸人為善,契約應具有效力。不過,另有法界人士說,若「禁愛契約」是為了保障外遇的第三者,此時即侵害元配權利,已屬違反公序良俗,本案中程女是朱某的婚外情女友,程女與朱某簽下該契約,目的是保障程女的婚外情權益,而且此契約以限制他人的性自主、通信及交友自由為手段,來達到程女與朱某維繫感情的目的,手段目的不相當,應屬違反公序良俗。

程女律師說,雙方訴訟主體是履行和解書,非認定和解書有沒有效,法官才會採信審理。

上一篇】 【返回真實案例】 【下一篇
Line線上客服
徵信社
徵信社費用
免費法律諮詢
感情挽回
服務電話 台灣地區
  • 台北:0800-7777-86
  • 桃園:0800-056-777
  • 台中:0800-777-580
  • 台南:0800-527-999
  • 高雄:0800-666-377
大陸地區
  • 大陸地區:00-886-4-2291-1486
  • 上海:0800-555-880
  • 廣州:0800-555-880
  • 北京:0800-7777-56
  • 堔圳:0800-777-636
  • 蘇州:0800-555-880

Valid XHTML 1.0 Transitional

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