真實案例

補教老師婚外情 通姦罪判1年

中央社 2011/03/20

補教老師簡姓男子與黃姓女子發生婚外情,後因2人產生嫌隙互提訴訟,黃女丈夫才發現妻子外遇憤而提告。板橋地方法院依通姦罪判簡男有期徒刑1年,全案仍可上訴。

根據判決書指出,39歲簡男與34歲黃女為相識10餘年的朋友,各有婚姻,卻又不忠於婚姻而有通姦關係,於民國98年7月與8月間分別在台北市與新北市的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。隔年雙方因感情糾葛,簡男涉嫌恐嚇黃女,2人互提訴訟。

判決書說,黃女的丈夫在家中代為整理黃女的訴訟文件時,意外發現訴訟文件中記載簡男與妻子的親密簡訊內容,才知道妻子有外遇。

判決書指出,板院審理時,簡男辯稱這件事情有很多冤枉,知道這樣下去是不對的,雙方都有家庭,紙包不住火等。

板院審理後,不相信簡男說法,認為他無悔悟之心,犯後執意撇清,並且簡男司職教育事業,應知「發乎情,止乎禮」的男女交誼分際倫理,卻仍恣縱己慾,行2次相姦犯行,破壞他人婚姻和睦關係。依通姦罪判簡男有期徒刑1年,全案仍可上訴。

上一篇】 【返回真實案例】 【下一篇
Line線上客服
徵信社
徵信社費用
免費法律諮詢
感情挽回
服務電話 台灣地區
  • 台北:0800-7777-86
  • 桃園:0800-056-777
  • 台中:0800-777-580
  • 台南:0800-527-999
  • 高雄:0800-666-377
大陸地區
  • 大陸地區:00-886-4-2291-1486
  • 上海:0800-555-880
  • 廣州:0800-555-880
  • 北京:0800-7777-56
  • 堔圳:0800-777-636
  • 蘇州:0800-555-880

Valid XHTML 1.0 Transitional

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