真實案例

醋男網貼小三親蜜照 元配揪姦情

NOW news 2011/03/23 地方中心/新北報導

原本任職於同一家公司的黃姓男子與向姓女子發生婚外情,多次利用出差的機會在各地旅館溫存,後來黃男被甩了之後,在網路上散布文章與照片誹謗向女,無意間被劉姓元配發現,追問之後憤而提告,板橋地檢署依通姦、加重誹謗罪起訴黃男。

起訴書指出,黃男與向女於民國96年間任職於同一家資訊公司,兩人相識交往,3年內接續利用公餘或是共派大陸出差的機會,在各地汽車旅館、溫泉旅館甚至在女方的台北住處發生關係,向女認為畸戀不值深陷遂提出分手。

黃男心有不甘心萌報復,以寄發電子郵件給向女公司的主管、同事與客戶,誹謗向女利用陪睡往上爬,並在個人申請的部落格以及大陸的網路論壇轉貼這些信件,又在網路相簿內張貼兩人的親密照片供網民瀏覽,以報復「小三」向姓女子。

黃男後來失業在家瀏覽網頁,被元配劉姓女子意外發現網路上的不雅照片,追問之下才知道丈夫的婚外情,憤而提告且拒絕和解。板檢偵辦後,將黃男依通姦、加重誹謗罪起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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